高凤立,男,安徽省律师协会公司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1965年11月出生,安徽阜阳人,1987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现为安徽众豪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主任。
1985.9—1989.7 西南政法大学攻读经济法专业(系1985年阜阳地区高考文科第一名),获法学学士学位,在校期间被评为学校“优秀团干部”。
1999.9—2002.7 安徽大学学习,获法律硕士学位。
1989.10—1992.12 原县级阜阳市司法局工作,后在阜阳市律师事务所任专职律师。
1993.1—1996.8 阜阳地区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任专职律师。
1996.9 至今在安徽众豪律师事务所任专职律师。
本人现同时兼任阜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和阜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本人有牢固的专业知识和较丰富的办案实践经验,熟悉中国的法律制度及国家政策、地方法规,有较强的办案能力。数年来办理有数百起各类性质案件,其中在阜阳较有影响的普通刑事案件有白武松假药案、齐仲祥抢劫案、陈超抢劫案,职务犯罪案件有原市人事局干部沈学富伪造公文案、市地税局副局长李强受贿案、市拆迁办主任王文清贪污案、颍东区教委主任周峰山的贪污、受贿案等,还有更多的民商事案件。
多年来受聘担任阜阳市政府、阜阳商厦、阜阳百货大楼、人寿阜阳分公司、人民财险阜阳分公司、移动阜阳分公司、颍州联社、华源纺织(原纺织厂)、肿瘤医院、阜阳三院、颍上信用联社等各类性质的单位(组织)法律顾问数十年。
为中国司法部、证监会授予的,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证券律师”。
参加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西南政法大学联办的法律英语培训班学习,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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