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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律协召开《民事诉讼法》相关问题研讨会暨诉讼法律专业委员会2008年年会 |
| 关键字: 日期: 2008-12-2 15:57:50 点击 363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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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律协召开《民事诉讼法》相关问题研讨会暨诉讼法律专业委员会2008年年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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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08年12月01日 点击次数:79 |
11月29日,省律协召开《民事诉讼法》相关问题研讨会暨诉讼法律专业委员会2008年年会。省律协副会长宋世俊、秘书长邓生苗、省律协诉讼法律专业委员会全体委员及其他自愿参加的律师近50人参加了研讨会。会议还邀请了省高院立案第二庭副庭长余跃武、省法制办经济法制处副处长罗建华、合肥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黄世斌、合肥市仲裁委副秘书长徐芳等专家领导和部分媒体工作者参会。会议由诉讼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张劲主持。




大家就修订后的《民事诉讼法》在实施中遇到的部分问题展开交流。会议研讨了关于审判监督程序的相关问题,如对再审立案的标准事由的理解与适用标准、对调解书申请再审符合的条件等;关于执行程序的有关问题,如如何理解“立即执行”的条件、如何健全完善“立即执行制度”,如何实施完善“财产报告制度”、如何进一步完善“执行威慑制度”、如何规范执行机构和执行活动等;在修订后的《民事诉讼法》的框架下,律师应该如何和检察机关协调配合,更好地开展民事诉讼工作等。
此次研讨会是在修订后的《民事诉讼法》已于今年4月1日实施的背景下,为了便于广大律师准确理解、正确适用新《民事诉讼法》而召开的。通过和相关部门领导、专家的交流研讨,与会律师普遍反映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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