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律师系较早一批加入律师队伍,且首次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律师资格的律师,在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行为上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具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工作上勤于进取,精通业务,具备较强的执业能力和专业理论素质。始终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坚持依法执业,是淮北市律师行业遵守律师执业纪律、恪守律师职业道德的典范,是淮北市法律服务工作的先进曲型。在所执业的安徽北方之光律师事务所多次考评中,任清华律师均获优秀。
该律师长期担任安徽飞亚股份发展公司、淮北第一纺织有限责任公司、淮北市中医院等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且办理了多起重大、疑难的刑、民事案件,如:代理淮北第一纺织有限责任公司参与该公司72名职工诉请集资建房案;代理安徽飞亚公司诉深圳福运达公司巨额欠款案;办理了原安徽红方集团总经理王宏代受贿、失职造成国有企业破产案、挪用公款一案;办理了原阜阳师范学院院长张登歧受贿案;参与为淮北市公安局一批干警被指控职务系列案件的辩护,为公民和法人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维护了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了社会的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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