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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国家重点工程诉讼力争快立快审快结快执

关键字: 日期: 2008-12-23 14:29:21 点击 317 次

信息来源:中国普法网 发布时间:2008年12月22日

 

    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今天在此间说,当前,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对世界各国经济都产生了巨大影响,必然会导致大量投资纠纷、金融纠纷、贸易纠纷、破产纠纷、劳资纠纷、涉外纠纷等民商事案件涌入法院,刑事、行政案件随之也会增多。

  “目前,这些问题在我国一些地方已经开始有所显现,必将对人民法院的审判和执行工作带来较大的冲击和挑战。”沈德咏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上要求,必须认真进行研究,及早拿出司法对策,形成指导性意见,在司法层面把危机的影响降至最低,积极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服务。

  沈德咏要求,要依法保障国家各项宏观调控政策的顺利实施,保障国家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建设顺利进行。对相关诉讼案件,人民法院要力争快立、快审、快结、快执,要积极发挥司法专业优势,协助有关部门预防和破解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建设中可能遇到的难题,努力减少和化解影响工程项目建设的矛盾纠纷。

  同时,依法稳妥处理因金融危机引发的企业兼并、破产重组、产权转让、劳动争议、社会保障等各类案件,认真审理在改革发展过程中因政策调整、社会资源分配不平衡而产生的涉及民生与社会和谐问题的群体性案件,努力确保社会稳定。

  沈德咏表示,要根据中央提出的加大投入,拉动内需的政策,积极配合纪检、审计等部门,加强对资金、项目的监管,防止滋生腐败;积极协同检察、公安等机关,严厉打击相关的违法犯罪活动,保证中央重大经济决策部署进一步落到实处。

  最高法院还要求,各级法院要加强对经济危机司法应对的前瞻性研究,密切关注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可能引发的各类纠纷案件,深入分析总结这些案件在立案、审理、执行各环节的特点规律,及时制定相关司法对策,积极为当地党委、人大提出高质量的司法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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