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蔡景文律师,安徽省律师协会公司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合肥市律师协会理事,毕业于安徽大学哲学和法学专业(双学历),1994取得律师资格,1995年开始涉足于律师职业,先后在安徽华安律师事务所(原省安徽省第三经济律师事务所)、安徽杰创律师事务所执业。
在十多年的律师执业生涯中,办理过多起在社会上有重大影响的刑民行政诉讼案件,除了注重公司法律方面实务探讨、办理过大量的涉及公司法律案件外,在办理各类刑事案件方面,同样有较强辩护能力,曾经办理过淮南市第一起涉黑(26名被告人)案件(淮南中院一审)、龚为民等人特大故意杀人案(苏州中院一审)、丁杰等三人合肥出租车抢劫杀人案(信阳中院一审)、刘庆云等八人故意杀人案(淮南中院一审)、余良臻故意杀人案(义乌中院一审)、合肥消遥津6.30世纪滑车重大责任事故案等各类形形色色刑事案件的辩护和代理。在处理一些民商医疗纠纷类疑难复杂案件中,也有独到见解,并敢于坚持原则、勇于为当事人据理力争,应变能力强,注重自身职业道德的修养,恪守要做好事必须先做好人的处世原则。 |